为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管理,市国资委要求市产权交易中心认真总结产权交易经验,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,派出具有多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的老同志指导、帮助市产权交易中心制定了《阜新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挂牌规则》和《阜新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摘牌规则》。这两个工作制度对国有产权转让中挂牌、摘牌环节进行了进一步规范,要求在阜新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企业国有产权、企业国有股权、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实物资产,集体和其他性质的产权挂牌、摘牌都按照规则规范操作,阳光操作。具体管理内容为:一是产权转让挂牌登记方法;二是产权转让挂牌的具体方式;三是产权转让挂牌所需要件情况;四是产权转让挂牌原则及期限;五是产权转让挂牌登记收费标准;六是意向受让方登记资格审查内容;七是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要件;八是意向受让方摘牌交易程序;九是意向受让方缴纳摘牌保证金的情况说明;十是意向受让方所承担的义务等。
这两个制度的出台,规范了产权交易中心的管理程序,充分发挥了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能,有效的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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